1 目標 :

1.使學生在日常課堂中通過唱歌,演奏和欣賞,發展他們對音樂的

2. 使學生發揮音樂才能, 從中訓練責任感、專注力及團隊精神。

3. 配合全方位學習及其他活動,為學生提供課堂以外的學習經驗。

4. 配合聯課活動,讓學生有更多機會接觸音樂。

5. 使學生在各方面有均衡的發展。

6. 提高學生學習音樂的興趣。

學習範疇:

1歌唱:

(1) 選唱不同類型的歌曲,使學生從歌唱中獲得快樂與滿足。
(2) 使學生藉著歌唱表達範圍廣闊的各種情緒。
(3) 學習自然及舒暢的發聲技巧。


1樂器彈奏:

(1) 使學生透過彈奏不同樂器探求音質的對比、音樂的結構、音色、節奏感,情緒及合作性等。
(2) 通過牧童笛之吹奏,增加學生的成功感。


1 聆聽:

(1) 誘導學生愛好音樂
(2) 培養學生對音樂的欣賞力,使他們成為聰慧的聆聽者。
(3) 從聆聽各時代音樂得以明白該時代的音樂背景及音樂歷史。
(4) 培養學生的專注能力。


1 視唱/讀譜:

(1) 使學生體察音與樂譜的關係。
(2) 使學生認識音結構。
(3) 使學生留意歌曲旋律的進行。
(4) 使學生留意表情記號。
(5) 培養學生的專注能力。


1 律動:

(1) 使學生藉律動去體驗速度,重量及空間等音樂要索。
(2) 使學生運用適當的動作去表達音樂中的情緒、旋律和節奏的改變。

 

 

考核方法

一,二年級考核範圍-唱歌、樂理及拍子

三至六年級考核範圍-唱歌、牧童笛吹奏及樂理


積點獎勵計劃

通過統計學生在音樂方面的表現,公開表揚傑出學生,鼓勵學生於課餘參加視藝課程及比賽,嘉許他們的努力及成就。

教師培訓

每年舉辦校本音樂科教師工作坊,並鼓勵教師經常進修本科課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