目標 :
1.使學生在日常課堂中通過唱歌,演奏和欣賞,發展他們對音樂的
2. 使學生發揮音樂才能, 從中訓練責任感、專注力及團隊精神。
3. 配合全方位學習及其他活動,為學生提供課堂以外的學習經驗。
4. 配合聯課活動,讓學生有更多機會接觸音樂。
5. 使學生在各方面有均衡的發展。
6. 提高學生學習音樂的興趣。
學習範疇:
歌唱:
(1) 選唱不同類型的歌曲,使學生從歌唱中獲得快樂與滿足。
(2) 使學生藉著歌唱表達範圍廣闊的各種情緒。
(3) 學習自然及舒暢的發聲技巧。
樂器彈奏:
(1) 使學生透過彈奏不同樂器探求音質的對比、音樂的結構、音色、節奏感,情緒及合作性等。
(2) 通過牧童笛之吹奏,增加學生的成功感。
聆聽:
(1) 誘導學生愛好音樂
(2) 培養學生對音樂的欣賞力,使他們成為聰慧的聆聽者。
(3) 從聆聽各時代音樂得以明白該時代的音樂背景及音樂歷史。
(4) 培養學生的專注能力。
視唱/讀譜:
(1) 使學生體察音與樂譜的關係。
(2) 使學生認識音結構。
(3) 使學生留意歌曲旋律的進行。
(4) 使學生留意表情記號。
(5) 培養學生的專注能力。
律動:
(1) 使學生藉律動去體驗速度,重量及空間等音樂要索。
(2) 使學生運用適當的動作去表達音樂中的情緒、旋律和節奏的改變。
考核方法
一,二年級考核範圍-唱歌、樂理及拍子
三至六年級考核範圍-唱歌、牧童笛吹奏及樂理
積點獎勵計劃
通過統計學生在音樂方面的表現,公開表揚傑出學生,鼓勵學生於課餘參加視藝課程及比賽,嘉許他們的努力及成就。
教師培訓
每年舉辦校本音樂科教師工作坊,並鼓勵教師經常進修本科課程。